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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90章(第2页)

“那让露葵给你拿一罐回去。”朝笙将信纸晾起,随意道,“我小时候也爱喝。”

熟悉的嘲讽。

宿从笙立刻抹去了那点温柔的幻觉。

他凑过来看朝笙晾起的信纸,发现他的姐姐字写得实在不如何,东倒西歪,只勉勉强强能看清写了什么。

“你要写信给那个小马奴吗?”

他只看到了“池暮”两个字,就被朝笙用笔头推开了脸。

宿从笙从露葵他们口中得知,那个小马奴去了霖州。那是宣朝最不安生的地界,他想,这个马奴也许是想建个功名回来。

他的目光落在朝笙的素银簪子上,纵是一身素色,他的姐姐也照样有一番清艳的容光,世家贵女是云端上的花,并不是那样容易为人所求得。

何况宣朝重文抑武已久,哪怕那小马奴成了名扬天下的武将,也不过是圣人口中的一句“莽夫”。

他下意识觉得池暮自不量力,又莫名对他有些期待。

抛开出身,宿从笙自觉自己与那群纨绔其实胜不过那总是一身玄衣的年轻郎君。

但如今,却也只论一个出身。

朝笙闻言,也不避讳她与池暮的关系:“是啊。自他走后,到如今也有一旬,估计也快到霖州了。”

宿从笙伏在桌上,清泠泠的丹凤眼往上看去,望着朝笙道:“我也要离开洛都了,你会给我写信吗?”

“你要去哪?”朝笙不答反问。

“绪州,题蒲书院。”

那是宣朝文风最盛的地方,历代状元有近乎一半都是绪州人,而这些状元又几乎都曾在题蒲书院里念过书。

若要正儿八经读书,去那里是上上之选。

但宿从笙可不是爱读书的主儿,更没必要考什么功名。

“母妃让我去那儿的。”

杨氏向来对于自己的儿子十分冷淡,唯独问一问进学的事。

自太子薨逝,从离宫回洛都后,她突然铁了心要让宿从笙去洛都外的书院读书。宿从笙厌倦洛都现下的氛围,难得没有和杨氏对着干,考虑起这件事情来。

他还以为他只是去一个离家远些的地方做纨绔。

但朝笙知道,洛都现下局势越发复杂,作为一个颇受宠信的亲王的嫡子,他离洛都越远越好。

杨氏厌恶着宿文舟,连带着与宿从笙亲缘淡薄,却还是忍不住替他筹谋,催他念书,想要他走一条与宿文舟不同的正道。

只是宿从笙还太年少,他看得到纨绔们相聚的兄弟情谊,却看不到这样隐晦的一点慈心。

“去绪州不错啊。”她把晾干的信纸放入印着黄竹纹的信封中,随意道,“绪州与青州相连,都是南国水泽,你可周游一番。”

“只是题蒲书院的夫子们出了名的严格,宿从笙,我写信与你时,你可别哭着喊着要回来。”

宿从笙知道她愿意一视同仁地给他写信,眉开眼笑,忽略了她这时不时地揶揄:“别瞧不起人。”

他喜滋滋地抱着茶罐子溜达回了经霜院,转头又让人给朝笙送来了上好的笔墨纸砚。

“只许用这样的纸墨与我写信。字也要好生写。”宿从笙挑三拣四。

露葵收拾着那一刀数金的雪竹纸,难得的端砚澄泥砚,颇有些咂舌:“闻说小世子并不爱念书,没成想倒是收着这样的好纸好砚。”

她若知道后世有一句话叫“差生文具多”,必然会十分赞同。

郡主与马奴(33)

因军事上荒废,宣朝边关的驿站十不存三,从洛都寄往霖州的信便到得格外晚一些。

宿从笙坐着大船,早早地到了绪州,给朝笙寄回了一封张牙舞爪的信时,朝笙写给池暮的信才终于到了霖州州城。

霖州的州牧希望能再有一支玄枪营那样的骑兵,去保卫岌岌可危的霖州。();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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