隨即李泰起身。
跪在了李世民与长孙皇后面前。
“陛下,臣觉得太子殿下此策不妥!”
听李泰这么说,李世民倒是没有动怒。
通过最近发生的事。
足可以证明李泰行事縝密周到,不会任性而为。
李世民也已经不再拿李泰当小孩子。
在与李泰谈论朝政时。
皆按公事奏对处之。
李世民皱著眉,招呼李泰起身。
“你且起来好好说,你认为这事到底是如何不妥的?”
李泰並未起身,依然跪道:“陛下可已经下旨执行?”
“朕已起草,不过詔书目前已到政事堂,门下三省及同平章事还在堂议,未有定论。”
大唐皇帝詔书不能下达便立即执行。
这也是李世民亲自定下的规矩。
詔敕如有不稳便,皆须执论。
也就是说李世民如果想执行一个什么政策。
起草后,交政事堂宰相(政事堂的宰相包括中书令、侍中、尚书僕射、以及与政策有关的各部尚书),由门下三省及同平章堂议。
无异议后。
再由中书省起草审核,內容是否合规。
是否符合唐律疏议与贞观礼。
最后再交到门下省进行三审。
一审是否与律法有衝突。
二审评估执行可行性。(这二审就是魏徵负责的,李世民想征伐高丽,被魏徵整整驳回了十七次!)
终审校对文字无错后盖门下省印。
最后詔令颁布,还要由尚书省签发后交由六部,分工执行。
经过层级传递到地方。
地方州刺史,季报政策施行状至尚书省。
还设立监察御史,巡查各地方真实执行情况。
这就是完整的三省六部制的决策流程。
李世民要想起草个新政策,可是没有那么容易。
李泰听还在堂议阶段。
这才起身,但依旧依礼法叉手陈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