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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9 (第2页)

四岁的小孩有多大的见识?很多成年人望纪义莫及。

她渐渐习惯了被推来推去,在地上摸爬滚打的日子,也习惯了在一个地方不到两个月,就被转向下一个目的地,接受一个全新的男或女做自己的“阿姨”或者“姨夫”。

有时候走在街上看着那些维护治安的警察,她会驻足观望片刻,在心里想:“警察叔叔真帅啊!但我口袋里的钱不是捡来的,是骗来的,他们不会喜欢我的。”

每次想到这儿,她就特别难过。

偷鸡摸狗的耗子,是不配奢求被优雅迷人的猫咪救赎的。

身边稍比她大些的孩子这么跟她说。

于是纪义死了心,不再去追寻警察叔叔的身影,只努力让自己一天天活下去。

但她没想到命运的转折那么快。

有伙伴不甘于不人不鬼的日子,在出去“讨生活”的时候刷耍个心眼,趁着眼线不注意的时候偷跑,然后横冲直撞不管不顾的冲进一家正在剪彩的高级商场,引发了骚乱。

那之后他们的事情见了报,在网上光速飞传。在被警察围追堵截的那几天里身边的伙伴死了很多,但纪义是那个幸运儿,她成功获救,坐在曾经最崇拜的警察叔叔怀里,从一个黑暗的世界里,走进了光明。

警察叔叔说,她有爸妈,也有家。

所以她等啊等,等到最后,有家孤儿院愿意接收她。

她没有失望,安安静静的等待着别人给她安排好的人生。

然后在幼儿园门口,不小心撞到一个身姿挺拔的小小萝卜头,萝卜头看了她一眼,对身边人笑着说:“我喜欢她,我要她做我妹妹。”

于是她懵懵的被带去了一个不知名的国家,在那里像做梦一样生活到六岁,再次经历了拐卖。

她在安乐窝里呆了两年的时间,曾经的噩梦蚕食而来时毫无防备,被警察叔叔救援之前的几日场景反反复复造访,她是那一批孩子里哭的最惨,嚎得最大声的人。

当时所有人都讨厌她,包括一起被绑的几个孩子。

都是上流社会教养出来的公子哥儿,他们知道如何与歹徒斗智斗勇,也确实神童到将几个绑架犯耍得团团转,可是纪义完全不记得,她那会儿大病了一场,脑子烧的什么都模糊不清,唯一记得的,是几个孩子在逃跑时,说的那一句话:“弱者就该被淘汰,她的身体在这场生死较量里背叛了她,这是她的问题,我们不该承受后果。我提议,放弃她。”

有一个小孩面露犹豫,他最后蹲在纪义耳边说:“你等着,我会来救你的。你记住我的名字,我叫让霁,如果我没能来救你,那你就念着这个名字,让我死后入十八层地狱。”

然后,几人分工跑了出去。

很多时候纪义都觉得自己命挺硬的。比如在曾经的人贩子手上没死,比如这一次明明是必死无疑的结局,到最后,她还是被救了出来。

只是这一次,救她出来的不再是警察叔叔,而是那个说喜欢她,把她带回去当做妹妹的哥哥。

人是很奇怪的生物,平时得过且过混吃等死,但一旦经历过生死,很多事情就会变得不一样。

贪生怕死的人会变得勇敢无畏,唯唯诺诺的人一夜之间刚毅果敢,作恶多端的放下屠刀。

纪义,开始恐惧一切拥有权势,看别人如看蝼蚁的上位者。

不到七岁,她离开了董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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