随着众人被叫停,很快就有人发现,自己的脖子有些痒痒的。二太太揉了揉脖子,说道:“奇怪,我的脖子怎么痒痒的?”紫薇看了看,惊呼出声:“你的脖子上有个洞啊!”“什么!”二太太连忙摸了摸自己的脖子,果真发现有一个小洞。随后她看向紫薇,惊呼道:“你也有啊!”一石激起了千层浪,众人纷纷摸着自己的脖子,发现毫无意外,都有一个洞。“我也有!”“我也有!”……见大家有些惊慌,钱大钟赶忙压了压手,安慰道:“各位不要惊慌,不要怕!不要怕!这个是快乐俱乐部的标志,是快乐的标志!是快乐俱乐部至高的荣誉!有了这个标志的人,才会拥有永生永世的快乐!但是…”钱大钟话锋一转:“这件事,你们千万,千万不要告诉别人。这是一个属于你,属于我,属于大家的秘密。只有守住,这个秘密,我们大家才能毫无顾虑地拥抱快乐!”听钱大钟这么说,众人心中那一丝忐忑、害怕、怀疑被打散。重重点了点头,答应钱大钟,不会将这件事说出去。钱大钟点了点头:“好了好了,大家可以回去了。祝大家,今晚有一个美梦。”众人迷迷糊糊间,离开了古堡,再离开之时,他们的脑海中,不断回响着告鲁斯伯爵的声音:“你们已经获得了极致的快乐,你们快回去吧,回去把快乐分享给你们挚爱之人。只要你们吸食他们的血液,就能把这极致的快乐传递给他们。”原来,这就是告鲁斯伯爵的目的。他和山本一夫一样,想要打造一个只有僵尸的僵尸国度!翌日,树林被一层薄薄的晨雾笼罩,微凉的山风穿过连片的林木,拂过古堡高耸的围墙,褪去了昨夜城区里的奢靡与腥气。快乐俱乐部一夜狂欢落幕,告鲁斯伯爵一身剪裁考究的黑色西装,银灰色的发丝梳理得一丝不苟,优雅的外表下,体内流转的吸血鬼力量却比往日强盛数分。昨夜他以极乐幻境迷惑众人,大肆吸食生人精血,醇厚的血气滋养着近乎千年的身体,让他的伤势恢复了很多。按照钱大钟的说法,那个名叫天心的人是阻碍他在港岛扩张势力最大的绊脚石。今日他专程起个大早,目的便是试探天心的深浅。能周旋便暂且隐忍,若是对方修为不足,那就不好意思,直接出手除之后患。来到半山庄园,行至朱漆铁门前,告鲁斯伯爵收敛了体内翻涌的阴冷血气,周身只余下西洋贵族独有的儒雅气质。他抬手轻轻按动门铃,等了一会儿,有一个人走了出来。随着人越来越近,他才发现,来人并不是他预想中一身道袍、正气凛然的天心。心神微微一愣,旋即收紧心神,露出和煦笑容。语调温和有礼,听不出半分邪异:“冒昧到访,特来求见天老板。”立在门后的人,歪了歪头。在她的记忆中,天心并不认识这样的人。不过,在感知对方气息后,这种熟悉的气息,让她十分熟悉。这几年,她也见过天心手底下的吸血鬼和狼人,也熟悉他们的气息。面前的这位男子,身上流露的正是那无比熟悉的气息。之所以没有警惕,是因为在她的记忆中,吸血鬼和狼人皆是天心的造物,全部都忠心于天心。女子今天并没有穿往日的洋裙,而是一身素雅布衣,这倒反衬她的眉眼更加清丽,身姿更加温婉。而女子,正是余碧心。“不好意思,爸爸今天不在家,你可以自己联系一下爸爸的。”吸血鬼和狼人阵营的运作模式,余碧心不是很清楚。但是她很清楚,吸血鬼能在白天出现的吸血鬼,绝对是得到了天心赐福的。只有天心赐福,赏赐他们白天行走的权力,他们才能毫无顾虑,毫无防备出现在白天。告鲁斯伯爵心中微顿,昨夜钱大钟说的时候,特意说了一下余碧心。这座庄园里除了天心,还有一位特殊的存在,她也是僵尸,却和寻常吸血鬼、僵尸截然不同,非但不惧日光,言行举止、外貌体态都与正常人毫无差别。只是钱大钟和杨飞云眼界有限,辗转打听许久,也只摸清这一点皮毛,至于对方的种类、修为深浅,全然一无所知。告鲁斯伯爵身为西洋吸血鬼伯爵,活了近乎千年的时间,走遍西方大陆,见识过各式各样的尸类与邪物,却也从未听闻过这般特殊存在,是不是和自己一样是天命之子?见告鲁斯伯爵毫无动静,余碧心的语气带上了几分疏离:“先生,你能白天行走,说明有爸爸的赐福,还请自己联系一下。”告鲁斯伯爵眼底闪过一丝沉吟,目标不在,按道理讲他应当改日再来。可是体内平静的血气再见到余碧心后边的躁动不安,加之心中也对这名不怕阳光的东方僵尸生出了几分好奇。,!同为异类,对方究竟有多少本事?不如趁此机会一并试探清楚,也算不虚此行。他面上依旧挂着浅笑,顺势迈步走入庭院:“原来如此,不过,我可不敢打扰到老板的雅兴。不如我稍作停留片刻,等等老板,不知小姐可否应允?”告鲁斯伯爵的心思何其缜密,在余碧心的话中,他闻到了异样。这语气,明显就是知道自己的真实身份了。虽有梳理,但依旧没有敌意。这说明了什么?说明对方把自己当成了手下,吸血鬼手下。而且,听余碧心的意思,他猜测天心有什么办法,能让吸血鬼在白天行走。这一下,让他的好奇心更旺盛起来。余碧心点了点头,站在下位吸血鬼的角度想,他还真不敢直接联系天心。于是,便侧身让开道路:“先生请自便。”踏入庭院之中,告鲁斯伯爵运转吸血鬼的感知之力,仔细探查余碧心的气息。然而,让他意外的是,对方身上并没有尸气,哪怕淡淡的尸气也没有。既没有鬼气,也没有阴气,更没有妖气,十分奇怪,和一个普通人完全没有差别。若非钱大钟提前告知,即便是他,都不能察觉她的真身。根据观察,日光落在她身上,没有丝毫灼烧排斥之感,这份特质,放眼东西方的僵尸、吸血鬼之中,都算得上罕见。难道,对方真的和自己一样是天命之子?或者说,这是上天赐予他的另一半?:()僵约:我!僵尸始祖!